0.4%氯蟲苯甲酰胺 顆粒劑
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 |
防治對象 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
施用方式 |
水稻 |
稻水象甲 |
700-1000克/畝 |
撒施 |
水稻 |
稻縱卷葉螟 |
600-700克/畝 |
撒施 |
水稻 |
二化螟 |
600-700克/畝 |
撒施 |
玉米 |
玉米螟 |
350-450克/畝 |
撒施 |
1、防治稻縱卷葉螟及二化螟,應在卵孵高峰期前5-7天施藥,可拌沙(土)均勻撒施。 2、不得用于漏水田,且用藥的水稻田要平整,施藥時要有3-5厘米水層,用藥后保水5-7天,以確保藥效。 3、大風天或大雨天,請勿施藥。 4、安全間隔期:水稻14天,一季最多使用次數(shù)1次。 |
產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為酰胺類新型內吸殺蟲劑,其作用機理是激活害蟲的魚尼丁受體,釋放細胞內貯存的鈣離子,引起肌肉調節(jié)衰弱、麻痹直至最后害蟲死亡。胃毒為主,兼具觸殺效果?煞乐蔚究v卷葉螟、二化螟等害蟲,害蟲攝入后數(shù)分鐘內即停止取食。本品為顆粒劑型,使用方便。
注意事項:
1.用藥時做好基本防護措施,如穿膠靴,戴手套等,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、抽煙和飲水,使用后及時清洗手、臉等暴露部分皮膚并更換衣物。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
2.本品對家蠶毒性較高,蠶室及桑園附近禁用;對水溞敏感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內清洗施藥用具。遠離水產養(yǎng)殖區(qū)、河塘等水體施藥;蝦蟹套養(yǎng)稻田禁用,施藥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。
3.本品不可與堿性的農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
4. 施藥時不要污染飲用水源。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5.本品為28族化合物,為防止和延緩可能的抗性產生,防治靶標害蟲危害的當代,使用本品且連續(xù)使用不超過2次,在防治同一靶標害蟲的下一代時,建議與其他不同作用機理的殺蟲劑(非28族化合物)輪換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