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%噻蟲胺+3%咯菌腈 懸浮種衣劑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 |
防治對象 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
施用方式 |
花生 |
根腐病 |
600-800毫升/100千克種子 |
種子包衣 |
花生 |
蠐螬 |
600-800毫升/100千克種子 |
種子包衣 |
小麥 |
根腐病 |
200-400毫升/100千克種子 |
種子包衣 |
小麥 |
金針蟲 |
200-400毫升/100千克種子 |
種子包衣 |
使用技術要求:
1.在花生、小麥播種前,將本品與水稀釋成拌種液,與種子充分拌勻晾干后播種,每季最多使用次數(shù)為1次。
2. 用于處理的種子應達到國家良種標準。
3. 配制好的藥液應在24小時內使用。包衣后的種子應及時催芽播種。
產(chǎn)品性能:
本品為兩元復配種衣劑,其中的噻蟲胺是一種結構全新、廣譜、低毒的煙堿類殺蟲劑,用于種子處理,可被作物根部迅速內吸,并傳導到植株各部位?┚鏋榉莾任竭量╊惢衔,兩種有效成分混配可有效防治花生蠐螬、根腐病和小麥金針蟲、根腐病。
注意事項:
1.配藥和種子處理應在通風處進行,操作人員應佩戴防滲手套、口罩,穿長袖衣、長褲、靴子等,此時不可飲食、吸煙等。種子處理結束后,徹底清洗防護用具、洗澡,并更換和清洗工作服。
2. 本品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有毒,遠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、河塘等水體施藥,藥液及其廢液不得污染各類水域、土壤等環(huán)境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,勿將藥液或空包裝棄于水中。對鳥類有毒性,鳥類保護區(qū)附近禁用,使用時應密切關注對附近蜂群的影響。
3. 處理過的種子必須放置在有明顯標簽的容器內。勿與食物、飼料放在一起,不得飼喂禽畜,更不得用來加工飼料或食品。
4.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止接觸農(nóng)藥。
使用后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隨意丟棄或作他用。